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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视讯百家乐「集团」官方网站|2016满洲里、二连浩特、乌海、临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7 11:25:17    次浏览

小伙伴有什么问题,都可加老师微信:13298001235,一一为您解答!各位考生欢迎加入教师招聘考试交流群:229341473。满洲里市2016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6〕65号),呼伦贝尔教育局呼教师字〔2016〕23号文件,现将2016满洲里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方式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持满洲里市户籍或工作在满洲里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证。认定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的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呼伦贝尔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二、网报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 30,逾期网站自动关闭。三、网上报名入口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 ;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和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和登录,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需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4日-10月28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现场确认地点:满洲里市世纪大道财政局三楼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0470-6229288五、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复印(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在指定位置本人签字。申请人电话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并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式一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6)2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8)体检合格表一份,需电子版照片,指定体检医院为满洲里市第一医院。全市统一使用《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请申请人自行下载(见附件),使用其他《体检表》体检结果视为无效。体检需空腹,不能吃饭、喝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按文件要求的依次排列并装订好。六、政策要求1. 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2. 教育教学能力材料审核合格的非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的申请者需参加满洲里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时间2016年11月17日,未能按时参加测试人员后果自负。3.思想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4.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言类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七、时限要求:申请人要严格遵守申请各流程时限。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八、证书制作发放时间2016年12月。附件: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市属各校、园,各私立校、园: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6〕65号)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我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程序。为顺利展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开化、信息化和规划化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符合条件的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院校毕业人员。二、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期间每天8:30--17:30可网上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网报入口”报名)。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时间:11月1日——11月3日地点:教科局人事科3.非师范教育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三、申报确认的要求1.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申请人必须本人上网申报教师资格,准确填写本人信息。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保证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注册信息。申请人必须在提交注册信息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如没提交注册信息,视为网上申报无效,无法现场确认,直接导致无法认定。4.申请人只能网上申报一个认定机构的一种教师资格,不得重复注册、重复申报。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由网上申报系统打印,不得自行设计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统一使用A4纸打印。6.申请人要准确填写工作单位全称。7.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网上申报时的报名号;(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由网上申报程序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4)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教师由所在单位鉴定后盖章,社会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鉴定)。(5)体检表1份。(6)提供小二寸照片1张。8.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供近两年的教学业务档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及体检表。9. 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须为幼儿师范类专业(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儿专业)或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生。10.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市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以确保认定工作的质量。电话:0479——7526139二○一六年十月十日主题词:教师 资格 认定 通知二连市教育科技局办室 2016年10月10日印发关于乌海开展 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我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凡是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户籍在乌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教师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时间安排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8:30—17:30可网上报名。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10月28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测试时间:11月6日发证时间:11月28日——11月30日三、申请程序(一)申请人网上申报今年我市继续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申请人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网上申报”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选择”乌海市教育体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现执行认定工作的唯一认定机构),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需保存报名所填写的密码及报名号,以备日后查询。(二)申请人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将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打印材料目录单,将材料原件、复印件、目录单装入透明资料袋,于10月24日--28日到滨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体育中心北)进行现场确认,市政务服务中心教师资格审批窗口届时将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日常工作及咨询服务。申请人提供材料目录单:1.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上学信网打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毕业成绩登记表,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盖章有效。4.由樱花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材料。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6.户籍不在乌海的,须提供所在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年以上聘用合同和年度教学业务档案。7.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名字),与上传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电子版照片(114×156像素)为同一底版。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为单位报送的,需将照片排列好贴在A4纸上,并在照片下注明单位、姓名。(三)各区所属学校和市直属学校申请人确认方式申请人的单位在各区所属学校和市直属学校的,申请人资格认定由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进行初审,并将上述材料及申请认定人员的花名册打印一式二份(表样附后)连同电子表格于10月24--28日统一报滨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四、教师资格申请的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以下要求。(一)学历要求1.申请认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 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院校(中职类仅包括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二)专业要求1.师范类专业: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人员,如果专科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2.非师范类专业: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3.师范类专业跨学科申报人员(与本专业不符)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4.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幼师专业,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三)其他要求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将于11月4日在乌海教育网公布,请参加测试人员注意查询,提前做好面试、试讲的准备工作。2.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将提前2个工作日在乌海教育网发布信息,请注意查询。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s)下载。五、咨询、举报方式(一)咨询方式市教育局咨询电话:3998061(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0月21日期间使用),联系人:佟玉梅 谷瑞玲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998308(10月24日至28日期间使用),联系人:谷瑞玲(二)监督举报方式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认定工作的质量。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3998062市教育局监督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电话:3959115附件:教师资格申报花名册.xls附件2 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通知.doc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6年10月17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报名网址: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入口(参加全国统考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入口)报名。2、临河区受理临河户籍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3、网报时间10月17日 — 10月21日。咨询电话:7809886 7809803 7809896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2016年10月11日